农民进课堂毕业就有奖 广州鼓励农民转移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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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09:49 新华网 | |||||||||
广州市户籍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市支农资金按每人200元标准发给补贴。从现在开始,农民转移就业将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力争每年转移就业5万人
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广州市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决定,从2004年起,力争每年使广州户籍(包括增城、从化市)农民转移就业5万人左右。用4—5年时间建立健全延伸到农村社区的就业服务网络,使现有2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基本转移就业,形成全市城乡统筹的就业机制。 《意见》决定了一系列优惠富余农民转移就业的政策措施。如在强化就业培训方面,要求实现本市户籍青年就读中专、技校待遇平等。放宽年龄限制、放宽入学条件限制、放宽区域限制、放宽考生档案限制、放宽专业限制、放宽学制限制,逐步扩大对本市农村新成长劳动力的招生规模。 另外,市里将在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贫困户中,有计划地组织有就业意向的农民进行全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每年四百特困生免费上中专 同时从2004年起,每年由市属农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各从增城、从化两市招收200名农村特困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子女免费入学。所需的经费,由市有关部门按规定标准补贴办学机构。 并且,政府将鼓励本市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农民子女入学并逐步给予公费生待遇。所需经费由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教育经费负担能力制订实施方案,并将经费纳入教育部门预算安排。 五百万专用农民转业培训补贴 《意见》规定,对于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获得相关证书的农民,给予补贴。如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市户籍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市支农资金按每人200元标准发给补贴;对参加培训并完成规定课时,但只取得《广州市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的,按每人100元标准由市支农资金给予补贴。 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取得“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另外,《意见》也规定了一系列旨在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富余农民转移就业的补贴措施。今年,市政府从财政预算安排的1.5亿再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500万元专项用于补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任务重的培训机构。(綦伟吴子因)(来源:南方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