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不准租赁世界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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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0:08 哈尔滨日报 | |||||||||
成都消息日前,四川省建设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我省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世界遗产租赁、承包、转让给个人、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经营。 《意见》规定,涉及世界遗产的建设项目、开发利用计划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保护规划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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