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交通事故善后工作难“善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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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0:39 新华网 | |||||||||
今年3月24日晚7时,西宁市运输有限公司的一辆82路公交车在宁大铁路5公里处(山川家属院附近)与一辆通 往大通的火车相撞,造成3死4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有媒体进行了报道)。然而时至今日,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受害人家属的赔 偿仍然没有结果。负责调查这次事故的调查组成员、西宁市劳动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关昊春对记者说,调查组无权解决善后问题 ,但一直在督促市运公司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关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关昊春说只是有了一个初步的结果,但因为没有经西宁市政府批准,目前还不能公布。 据西宁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天纯介绍,就赔偿问题,市运公司已与死者家属进行了两次谈判,但死者家属 要求过高,所以还未达成共识。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裁定,市运公司将完全按照裁定执行。 然而由哪个部门来仲裁是受害人及其家属碰到的第一个难题。“是劳动部门仲裁还是由劳动监察部门仲裁,我也打电 话问过有关部门,但到现在也没有搞清楚。”关昊春无奈地说。 没有仲裁部门,自然无从谈起伤残等级鉴定了,因为没有执法部门的委托,伤残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鉴定,这也是重 伤者任郁竹之父任树民最为苦恼的一件事。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依据哪个法规计算赔偿金额也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市运公司 认为应当按照《青海省2003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计算,而受害方则认为 这是火车和汽车相撞,不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应视为人身损害案件,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计算标准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