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0万元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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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1:13 新桂网 | |||||||||
新华社福州6月22日电(记者沈汝发)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对13起案件的15名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共发放奖金10.5万元,其中5个案件的6名举报有功人员获奖在万元以上,1人获奖2万元。 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林贻影介绍,为鼓励群众向检察机关实名举报、据实举报,省检察院专门设立了举报奖励基金。自1994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了5次奖励活
这次奖励的举报人都是知情人实名举报。林贻影说,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严禁泄露举报内容,堵塞泄密漏洞,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这次奖励的13起案件涉及被告人15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有10人。检察机关通过查处这批案件,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6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