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医药打假奖励最高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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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1:13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济南讯 6月19日,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市财政局首次公布《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对医药“打假”有功人员实施重奖。该办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按照办法规定,同一案件被多次举报内容相同的,将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药监管理部门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根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合的程度,将举报奖励分为
同时,济南市药监局还列出了判定为假药、劣药以及以假药、劣药论处的几种标准。 (乔显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