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措施出台:参保农民工养老金按时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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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1:26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该局从强化为民服务入手,制定出台了7项便民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保险费申报、个人账户数据管理、职工保险关系转移、参保待遇等项业务实行“一条龙”服务,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内。
———参保农民工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后,10个工作日内办完领取手续,保证按时发放养老金。参保农民工办理退保手续,凡符合正常退保条件的,受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职工正常退休审核事宜,符合条件,材料齐全,报审人数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当日办结;报审100人以上的5个工作日办结。 ———对申领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的,凡符合条件,申报材料齐全,报批人数在100人以下(不含100人)的,当日办结;报批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 ———对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审批事项,自备齐有关材料之日起,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对破产、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有关项目内容的审核,时间由原规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公民和法人来人、来电、来函进行业务咨询和上访反映社会保险方面问题,能解决的立即办理,一时不能解决的,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或给予明确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