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市场三年开放 完成改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1:26 燕赵晚报 | |||||||||
鼓励外资、民资进入 供水、污水处理等企业国有资产可整体或部分转让 公交线路专营权、道路冠名权可通过有偿竞买出让
支持城市市政公用企业上市融资或发行债券 本报讯(燕赵晚报冯月静通讯员赵丽娟)近日,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指出河北省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将逐步放开,到2005年,基本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使生产性、经营性和作业性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市场经营主体,到2007年,全省市政公用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 未来,政府部门要将原由事业单位履行的政府职能全部收回,与其直接管理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单位脱钩,由行政隶属关系转变为行政合同契约关系。 我省将加快制定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行业的特许经营管理;建立合理的价费机制,按照“成本税费合理利润”的原则,根据成本和年度价格指数,确定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行业的产品、服务价格;供水、供气、供热、公交等行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后,政府一般应控制管网和公交线路的所有权,保留一定的调控手段和能力,确保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维护社会稳定。 《意见》指出,全省将逐步放开市政公用事业的资本市场、经营市场、作业市场等三个市场。 开放资本市场。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BOT(建设运营转让)等多种形式,鼓励外资和国内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运用TOT(转让—运营—转让)等手段,将现有供水、供气、供热、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企业的国有存量资产,进行整体或部分转让,提高存量资产的运行效率。通过有偿竞买的办法,出让出租车经营权、公交线路专营权以及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绿地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潜在资源。鼓励成立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或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资产经营公司,作为管理市政公用事业资产的主体和对外融资的主要平台,对存量资产综合运作,实现国有资产的滚动增值。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市政公用企业通过股票上市或发行债券向社会融资。 开放经营市场。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客运、垃圾和污水处理等自然垄断性行业,应当建立特许经营制度,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经营企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开放作业市场。全面放开城市市政公用工程和设施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以及市政设施维护、城市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等作业市场,允许社会组建作业公司,通过公开竞争承接作业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