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将实行“一费制” 严禁学校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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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3:30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辛)市教委昨天下午召开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杂费和书簿费全面实行“一费制”。 严格学校代办工作。凡属自愿参加的项目,学校要事先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会的意见,向区(县)教育局备案,并经学生家长同意后才能收取,学期结束时要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除上述之外,学校不得统一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
对学校补课收费,实施“五个严禁”。即严禁学校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严禁学校与社会力量办学合作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课外办班;严禁学校代为宣传社会力量举办的业余学校(班)或在校内张贴、发放有关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严禁学校在周一至周五的白天,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教学活动;除政府有规定的之外,严禁学校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