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上海中小学开始推行“一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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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3:36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杂费和书簿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在昨天召开的“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上,市教委还同时发布了20条禁令制止教育乱收费现象。 市教委提出,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在义务教育阶段对杂费和书簿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收费办法,严格学校代办工作。凡属自愿参加的项目,学校要事先制订计划,听取学
市教委还将继续坚决制止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改革民办学校收费审核办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在八月底新学期开学之前,在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市及各区(县)的投诉、举报电话,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和责任人采取经济、纪律和取消荣誉资格的惩处。 严格实行“六个严格管理、六个不准” ●严格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的管理,不准违反“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规定招收择校生; ●严格各类中小学招生工作管理,不准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的择校赞助费; ●严格中小学收费管理,不准违反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严格中小学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管理,不准违反规定办班收费; ●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管理,不准暗箱操作收费; ●严格学校财务管理,不准公款私存和设置小金库、账外账。 通讯员王辛 记者郭文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