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国寺大火引发古建保护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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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2日16:26 新华网 | |||||||||
今天(6月22日)上午10时30分,西城区政府就6月20日凌晨3时左右护国寺大院11号发生火灾一事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最新调查显示,此次火灾点没有危及护国寺文物保护建筑,目前,火灾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103处文保单位半数被不合理使用西城区副区长许伟坦言,就西城区而言,目前的火灾隐患较多,比较严重。现在还有50年代前后的木屋顶筒子楼500多幢,3.8万户居民居住在
将进行整体文物保护方案研究为了消除安全隐患,西城区已经启动了三项措施,进行安全大检查。第一,狠抓日常监管,对一些古建筑,能够整改的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死看死守,切实把消防措施落到实处;第二,实行法人责任制,法人要对安全负第一责任,明确责任制,消防及有关主管单位要依法进行监管;第三,对危旧房进行改造,从根本上解除安全隐患,实行保护与改造并举,同时将安全问题作为首位进行考虑。据西城区新闻发言人傅华介绍,被烧毁的护国寺西配殿是否进行修缮,还需要经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后决定,西城区将进行护国寺地区整体文物保护方案的研究,以推进对这一地区的保护。 安全隐患排除工作随后跟进6月20日清晨护国寺发生火灾后,该区有关部门立即展开细致、全面的善后处理工作,厂桥街道为受灾较重的两户居民安排住处,对附近居民做好安抚工作,并抽调人员清理现场,排除险情,清理卫生,组织有关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普查鉴定。厂桥房管所对11户居民住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两户居民受火灾影响导致房屋漏雨进水,街道已组织力量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待房屋安全隐患排除后再回迁入住。当地派出所专门抽调4名干警,维护现场治安和财产的保护工作。昨天下午,在火灾现场设置警戒线,并打开西门进行火灾现场的清理。 火灾点不是文保单位记者了解到,此次火灾被烧毁的不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护国寺金刚殿,而是距其500米远的护国寺建筑遗存—西配殿。这座建筑是西城区1999年第三次文物普查登记项目,不是市区两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文保单位分为两种:明确公布的文保单位和未经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建筑。目前,西城区正在对这类建筑进行普查登记,待甄别研究后进行公布。火灾发生地自1975年起被用做服装车间,1996年开始由北京市华海公司使用。2003年2月,华海公司将11号院租给华海公司服装厂下岗职工连某的爱人张某,签订租赁合同至今。华海公司原为厂桥街道联社企业,街道已于1999年10月与企业脱钩。(记者光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