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20多天后生猪肉业户恢复营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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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1:08 新文化报 | |||||||||
本报辽源讯(记者 李季) 东丰县农贸市场内停止销售了20多天的猪肉近日终于重新开业,30多名业户自发恢复了营业。 东丰县农贸市场是当地最大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地处东丰县城中心地带,5月25日,该市场内30多家生猪肉业户因税费等问题暂停营业。生猪肉业户徐先生讲述了暂停营业的原因:“业户自行收购生猪,然后在县定点屠宰场屠宰。一般杀一头猪,要交纳68元钱,这是
此事发生后,东丰县有关部门曾与业户进行了沟通,东丰县委宣传部也在5月28日将答复业户的意见传真给本报,认为税费或屠宰加工费的收取均是按照国家或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收取的,而外地企业进入东丰市场也必须执行国家规定。 6月15日,东丰县农贸市场部分生猪肉业户开始恢复了营业,至19日,30多家业户都已恢复了营业。一业户说:“生猪肉都是从辽源市的屠宰场屠宰或者批发的,那的屠宰场收费较低,一头猪一般在35元左右,以前不让我们从外地进肉,最近也没人过问,我们才陆续卖的。也不知道工商、税务等部门会不会再来收费。” 21日下午,东丰县商业局戴万柱副书记向记者介绍说,除该市场外,县内还有6个小市场和一家外地生猪肉销售企业,市场供应是可以满足的。 东丰县工商局丰贸分局李金库局长则表示,此前的确是按照每头猪115公斤平均计算,收取15元的工商管理费,但这都是按照销售额的1.6%的相关规定收取的,如业户认为不合理,也可实行检斤,按照每头猪的实际重量收取。 东丰县国税局负责人刘先生说,目前收税标准仍是执行多年来的每头猪平均重量115公斤收取26元税款,但业户也可实行查验收取,按销售全额的4%收取。只要业户拿出有效凭证证明的确已经交纳了相关税款,税务部门绝不会进行重复收取。新闻编辑: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