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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呀小儿郎到哪儿上学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1:1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记者 及晓佳

  新闻提示

  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的日子到了,但一些居住在市区边缘、新建小区的家长却为孩子的入学发了愁———入住前开发方承诺的小学或是没建,或是建成的校舍出租给了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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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要么去更远的学校借读,要么多交学费到民办学校里读书。家长们想问,他们所在的小区为什么没有一个“片属学校”?难道自己的孩子只能“高价上学”?

  现象:孩子只能上“高价”学校?

  家住银龙小区的冯先生和武女士的孩子今年都要上小学,但按长安区教育局的按片划分,银龙小区的孩子划到孔德小学。而孔德小学是一所民办学校,孩子要想在此上学必须要交高价学费。“这所学校每个学生每学期学费为600元,孩子在此上学虽然就近了,但每年的学费要比在公办小学多交1000多元,这样公平吗?”“按道理,市区内每个孩子都应有‘片属学校’接受教育,为什么我们的孩子就无校可读呢?”

  张先生是燕都金地城的业主,当初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小学在业主入住后开始招生。没想到,入住已两年了,小区内的学校还是几栋空楼,没有开门招生。他也曾到附近学校问过,但这些学校都说燕都金地城不在他们的招生范围,不愿接收。张先生说,小区内有20多个孩子属于这种情况。

  调查: 一所学校出租 一所还未完成交接

  关于银龙小区

  银龙小区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开发,按当时的行政区划,小区占地隶属正定县。小区建好校舍出租给民办学校孔德小学。据一些业主介绍,居住在银龙小区北区的业主多为华药职工,孩子多在华药子弟小学上学,但今年华药小学归属长安区政府,其招生也纳入“划片招生”。长安区教育局张老师说,银龙小区的学校应称为银龙小学,由于“银龙小学”当初建成时归属正定县,校舍也就没按规定移交给区政府,一直租给民办学校使用。2001年实行新的行政区划后,虽然该小区归属长安区,但学校的情况一直没变。由于开发商至今没将该小学向区政府进行交接,加上今年的企业办学归政府,所以该小区的儿童入学问题从今年开始凸显。

  关于燕都金地城

  对于燕都金地城的学校问题,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杜处长说,市建设局在5月13日对该校进行验收,验收后应由开发方将学校移交给新华区政府。新华区政府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区教育部门在验收中发现学校有不规范之处,所以目前还没有接收学校,还需要一个过程。他还说:“开发商单方向业主承诺学校几时开学是不负责任的。”

  分析:入学问题多存于边、新小区

  燕都金地城的一位业主说,由于孩子无法就近入学,一些业主便将孩子送到亲戚家,或者掏高价借读费送孩子到较远的学校上学,“这让我们很无奈”。

  长安区教育局一位同志说,按规定,市区的每个孩子都应有一所“片属”即不掏高价学费的学校可上,但二环外新建小区越来越多,而配套学校跟不上,所以有的孩子不能就近上学。该同志曾做过统计,长安区不能就近入学的孩子,多住在二环以外新建小区,目前该区大约有129万平方米居住区的孩子不能就近入学。

  深入:谁来监督新建小区学校建设

  有这样一种说法:边、新小区儿童入学问题刚刚显露,因为目前买这些住房的人多为尚未生育的年轻人,等他们的下一代到了上学年龄,问题会更尖锐。据一位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透露,某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房广告中,对配套学校设施的表述含糊不清,这为将来搪塞业主埋下伏笔,而最终苦的是小区的孩子。

  市规划局李主任说,按国家建设部等部门颁布实施的《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规定,按平均每户人口3.5人计算,住户达2000户-3000户、人口在7000-10000人的居住小区应有配套小学。按规划细则,达到规模的新建小区,规划时都有关于教育用地的审批,如新建几个小区都没达到规模,则由政府通过政策优惠等方式来调节,由其中的某一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完成对学校的建设。但对于新开发小区的教育用地空白不建校舍、或者校舍建完后不向政府及有关部门移交的问题,李主任表示,规划部门对此无能为力。

  就此问题,市建设局综合开发处的一位负责人说,按行政管理权限,谁审批谁负责,对此,建设局无权进行管理。市政府办公厅科教处一位工作人员则说,此事应问教育部门;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说,教育局对新建小区的学校有使用权,而对其在建设过程中或移交前产生的问题无权管理。采访一圈下来,对于谁来监管新建小区学校建设的问题,记者最终没能得出答案。

  思路:有关部门应加强联动

  一位关注边、新小区儿童入学问题的人士告诉记者,该问题的出现,是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在前期的监管没有有效连接。而且,由于国家对此尚无明确监管规定,使该问题解决起来也显得非常滞后。

  他认为,消除这种现象的根本出路在于规范、强化小区教育用地在审批、建设、验收、移交、接管等各程序中的监管,使问题失去滋生、扩大的土壤。

  他假设了这样一个关于教育用地的工作流程:开发商在向规划部门报批征地时,规划部门根据小区的规模,按规定规划教育用地、校舍规模等,并征求教育部门的意见,教育部门对此可有建议权,待教育部门认同后再行审批;之后将规划、设计的相关资料交由建设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与开发方约定学校大致开学招生时间,并向教育部门以正规文件的方式沟通;在小区建设过程中,由建设监管部门监督教育用地上的校舍建设;在校舍建成后,由规划部门、建设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联合对其进行验收,如不合格找出问题责任方,使其承担补充修改的责任;验收后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开发商将校舍移交政府;教育部门可在此前就着手学校工作人员的编制、软硬件的配置等,待校舍移交后可在短期内招生。

  这位人士的设想可操作性如何,是否合理、合法暂且不论,但他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一个思路:在小区的开发过程中,有关部门严格监督、无脱节管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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