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贴钱”力 “挺”再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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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2: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近日,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安徽省省级安排的增加就业岗位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后建立并经认定的各类就业实体,享受优惠扶持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创办企业或从事合伙经营的,按人数每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下岗失业人员创办的各类非正规就业组织,按其安置的人数,每人给予500元的一次性补助;
(穆霞) 晨报讯我省定点免费创业培训机构或再就业技能培训机构,若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合格,将会有一定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为,短期技术工种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取得职业资格合格证人数及再就业人数,分别按取得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不低于200元/人次补助。如取得经国家或省认定的职业资格证书再给予100元/人次,经培训后实现再就业再给予100元/人次的补助。对学制技能培训,按照每培训一人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 (穆霞)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