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医疗救护工作预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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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2:36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赵宏)随着我市主汛期的到来,市卫生局21日出台我市防汛救灾医疗救护工作预案,明确医疗救护责任及应急处理程序,防患于未然。 预案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接到灾害事故救护命令后,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做好接收伤员的准备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收伤员。任何接到命令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缓出车,如果空车前往,以无效论处,并将追究该单位领导有关责任。如发现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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