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县处以上领导犯罪要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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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3: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据新华社电检察机关要突出重点,坚持集中力量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加大查办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和产权交易等领域和环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是在22日惩治与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会
据了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惩治与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还将重点深入查办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犯罪案件,以及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重特大案件。 王振川说,检察机关要拓展办案领域、主动出击,把积极查办没有触及或深入不够的领域的犯罪和新罪名犯罪案件,作为进一步加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重要措施。 选择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强烈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确定办案工作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打击活动,查办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典型案件。 新闻对接: 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标准出炉 据新华社电最高人民检察院22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检察机关管辖的42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将更加具体准确和增强可操作性。 在修订中,将尽可能地明确渎职犯罪中造成经济损失后果标准,增加规定造成公民个人财产损失的认定数额标准;对渎职侵权造成人员伤亡的人数、伤情等情形将作进一步规定;将具体规定司法人员渎职犯罪造成经济损失数额虽达不到标准,但严重影响公民正常生活或法人、其他组织正常活动的危害结果作为追诉的情形之一,特别是对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犯罪中造成的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无法衡量的结果,将用列举的方式进行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