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流行政府可令停业停市停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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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5:11 江南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2日分组审议了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 草案规定,当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可以采取非常措施,如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水源、食品及相关物品;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等,以控制传染病的传播、蔓延。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