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一业多会鼓励适度竞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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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6:45 深圳商报 | |||||||||
深圳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呼之欲出 允许一业多会鼓励适度竞争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谢微微杨艳珊林若飞)在昨日举行的“深圳市行业协会服务署揭牌仪式暨行业协会工作座谈会”上,记者获悉,正在起草中的《深圳市行业协会(商
据来自立法单位的人士介绍,酝酿中的《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将在行业协会管理模式上实现新的突破:其一是在行业协会(商会)的准入门坎方面拟取消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限制条件。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将不再需要挂靠单位的事前审批,就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注册。其二是注重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的内部治理机制。行业协会的领导人必须经由民主选举产生,行业协会必须自筹经费,并借鉴国际经验在内部设立监事会,监督行业协会的内部运作。其三是放宽成立行业协会的条件,降低准入门槛,并提高监管力度。其四是拟取消目前有关“一业一会”的限制,允许“一业多会”,鼓励适度竞争。 据深圳总商会有关人士介绍,国家民政部有关官员已对深圳的改革动向予以首肯,认为深圳作为特区,可以先行先试。 深圳行业协会概况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3年底,深圳市市级社会团体有507个,其中行业协会约有204家,占市级社会团体的40%左右。深圳市行业协会涉及运输、电信、金融、化工、百货、医疗、汽车、五金、食品、纺织、机械、家电、家具等行业,几乎涵盖了国民经济各主要领域。按市行协署成立前归口主管部门分,原市经贸局主管44家,交通局10家,科技局9家,技术监督局8家,建设局7家,农业局5家,其余行业协会则分散在其他政府部门归口管理。按产业结构分,行业协会在一、二、三产业中的比例约为3∶25∶72。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谢微微杨艳珊林若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