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槐荫法院新规严管法官 属下出错问责院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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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6:52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6月22日讯(通讯员 张华 实习生 张潇扬 记者董震)下级有了什么错,中层领导、分管院长都要承担责任。即日起,济南市槐荫法院正式实施新出台的《领导干部政绩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 该《办法》的奖惩范围,除包括中层干部外,院长、副院长也被列入奖惩之列。根据该办法的规定,如果有部门管理不力、工作成绩较差等情况,除按有关规定对法官或其他
据了解,为确保制度的实施,该法院还与之配套出台了《关于监督检查部门落实奖惩责任有关规定》,对负责监督部门的责任分工和监督、奖惩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