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重奖署名举报人 两人分获3万和2万奖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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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7:03 新华网 | |||||||||
昨天上午,北京市检二分院首次对举报有功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奖励,受到表彰的两名署名的举报者分别获得了3万元和2万元的奖金。所举报的案件分别是中国财经报原广告部副主任李晋虹挪用300万余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北京网上举报第一案”——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油田开发部原副主任程绍志受贿67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外,东城、密云检察院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内容主要是违法、违纪办理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司法工作人员以及被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人员。东城区检察院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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