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头管理留下漏洞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7:59 潇湘晨报 | |||||||||
一方面是公路建设突飞猛进,一方面是部分道路破损日趋严重。多年来,对于治理超限超载,各省市区政府部门一直未曾放松,而“超限超载”为什么屡禁不止,反倒愈演愈烈呢? 我省著名物流学专家、长沙理工大学交通运输学院院长胡勒格指出,受超载超限运输恶性竞争的影响,利益驱使已成为超限超载的直接原因。另外,超载超限之所以发展到现在
“不超载就要亏本” 超限超载的主要根源,在于货运市场无序竞争导致运价远远低于运输成本。目前,运输市场运力供大于求,运输企业及个体户竞相压价争抢生意,扰乱了运价,致使运价多年停滞不前。 在长沙星沙物流中心长期经营货车运输的司机王某算了笔账:他的货车核定载重5吨,如果不超载,从长沙到广州装5吨货物运费只有2000元。然而,从长沙到广州的过路费、油费、养路费等费用加在一起就超过了2000元,这就意味着“不超载就要亏本”。 “大吨小标”制造利润空间 胡勒格介绍说,经过多年整治,超限超载屡禁不止,甚至有扩大的趋势,跟货运市场目前在运价上无序,甚至恶性的竞争息息相关。 对此,湖南星沙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尹卫东深有感触。按其说法,也就是“按照现在的运价,超限超载的部分往往就是货运司机的利润空间所在”。 此外,受利益驱动,“大吨小标”的车辆受到了使用者的欢迎,一些专门改装车辆增加装载能力的改装厂应运而生,大行其道从事非法车辆改装,为车辆超限超载大开“方便之门”。 多头管理超限难禁 超限超载在我省乃至全国如此普遍和严重,具有多方面的社会根源,是社会法制、汽车工业、政府部门职能、公路管理等多方面问题的综合反映。 胡勒格表示,目前,对公路交通运输的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而每个部门都是只管一摊,由于体制限制,不能对目前的运输市场形成一个强大的管理监督体系。专家认为,超载超限之所以发展到现在这种非治不可的地步,与多年来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多头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合力不无关系。 执法主体不同留下漏洞 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也给治理超限超载留下了漏洞。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执自己的法,不能越权。而这恰好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 胡勒格认为,治理超限超载,相关部门需要在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协同作战,进行综合治理。 本报记者 喻志科 谢功梅 版权声明:若采用本版稿件,请一定要支付稿酬,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