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5毫克焦油量卷烟不准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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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8:25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原 朱文娟) 昨日有消息说,国家烟草专卖局通知7月1日起国内市场上盒标焦油量在15毫克/支以上的卷烟将不得销售。对此,上海烟草集团的管理部副经理康深谊向记者表示:“7月1日起焦油超标卷烟不准卖”的说法是偷换概念,通知的原文是‘2004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盒标焦油量高于15毫克/支的卷烟,在卷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将被判为不合格产品。本规定同样
记者昨天走访了本市一些超市、烟草专卖店后发现,市面上大部分的香烟焦油含量高于15毫克/支。目前市场上销售的“中华”、“珍品云烟”等国产顶级香烟部分品种的盒标焦油量为16毫克/支,上海烟草集团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些标示为16毫克/支的中华烟的实际焦油量仅为15毫克/支,甚至以下。“如此标示是因为一些市民一直吸超高焦油量的卷烟,觉得焦油量太低抽得没劲。”据介绍,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几年我国卷烟单支平均焦油量为25毫克,至2003年单支平均焦油量降为14.3毫克。 据记者了解,降低卷烟的焦油量需要相当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中小企业往往无力承担。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新规划是,年产量在30万箱以下的卷烟厂都将被收购兼并,年产量在10万箱以下的卷烟厂全部关闭。国内大量的中小型烟厂被收购后都将进行降低焦油量的技术改造。今年,北京烟草市场上的八达岭、香山等和天津烟草市场上的前门、恒大等品牌已全面被上海烟草集团收购。去年底,红塔集团也并购了沈阳卷烟厂、营口卷烟厂等企业。 据悉,国家烟草专卖局的上述通知,是在我国加入WTO和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诞生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