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旅游定点单位全部撤销废除七种行政文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8:39 新华网 | |||||||||
昨天(6月22日),北京市旅游局宣布,从即日起,原旅游定点单位的定点标志牌即日起不得再张挂。此外,旅游局将取消对旅行社经理资质认证核准等行政事项,并废除7种行政许可规范文件。 据介绍,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内容包括:旅行社经理资质认证核准,旅行社门市部设立审批,旅行社变更注册地审批,境内旅行社在境外设立旅游经营机构审核以及漂流企业
同时取消的还有特种旅游项目和客运架空索道、缆车、大型游乐场的设备、设施的运营许可和饭店、旅游区(点)中高级管理人员资格认定;旅游涉外接待合格证;饭店管理公司设立批准;新建旅游区(点)开业验收;旅游定点单位资格审核;另外,“旅游区(点)等级评定”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改为继续执行国家标准。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以及北京旅游业发展的现状和WTO规则,继续实行定点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北京市目前共有1000多家旅游定点接待企业,包括650家定点饭店宾馆、150多家定点购物商店、300多家定点餐饮企业等。(郭安)7种停止执行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旅游涉外饭 店管理试行办法》 《北京市旅游涉外定 点餐馆管理试行办法》 《北京市旅游涉外定 点商店管理试行办法》 《关于对北京地区旅 游涉外摄像、彩碟摄影企业 实行定点管理的暂行办法》 《关于加强北京地区 旅游涉外摄像、彩碟摄影定 点企业管理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 旅游区(点)开业验收暂行办 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北京市 涉外旅游定点演出场所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