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领下岗职工走创业路—三谈工会促进再就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8:4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金种子”开出“富贵花”,黑龙江工会通过实施小额借款引领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实践,不仅让这些下岗失业人员扬起创业的风帆,还激发了更多下岗失业人员走上创业之路。 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应当成为积极开发再就业渠道的常态。作为国家实施的一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小额贷款为下岗失业人员创业提供着信心和动力。但是,由于一些地方
促进再就业是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强不息、重新创业,更是工会组织大有可为的天地。在下岗失业人员这一群体中,并不缺乏创业的激情和愿望。各级工会要利用组织体系比较健全、联系社会各方比较广泛、拥有一定物质手段以及职工群众具有互助互济优良传统的优势,进一步落实好、实施好小额借款,促使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意识充分迸发,引领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加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潮流。 当前,各级工会组织要利用多方渠道,广泛筹集再就业资金,努力使小额借款蓬勃开展起来。已经开展小额借款的地方,要进一步在扩大规模和规范管理上下功夫,真正将小额借款培养成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金种子”。因此,各级工会组织要将小额借款与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紧密结合,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技能,帮助他们分析市场和改善管理,打造一批具有安置吸纳和孵化功能的再就业工作基地,提供必要的创业启动资金和便利的创业平台,努力提高创业成功率,让更多的“小老板”从下岗失业人员中脱颖而出。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帮助他们树立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意识,倡导职业不分贵贱、诚实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立自强,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掌握市场就业技能,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命运,寻找新的人生,在创业中实现再就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