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排查生产加工“地沟油”违法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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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8:50 河北日报 | |||||||||
本报6月22日讯(本报通讯员本报记者)我省南和县部分油脂生产企业与不法油脂经销商相互勾结,将“地沟油”掺入散装食用植物油的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引起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为防止生产、加工“地沟油”的违法活动转移,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7月19日,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对生产、加工“地沟油”的违法活动进行集中排查。
这次排查的重点:一是所有油脂生产、加工企业。凡发现有以废弃油、“地沟油”为原料生产、加工油脂的企业,要坚决关停。二是所有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凡发现未办理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按照无证生产进行查处;对获证企业,要检查其是否严格按照准入条件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凡是不具备准入条件、不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三是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废弃油脂的流向。要查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废弃油脂的销售账目,对废弃油脂流向进行登记造册,凡是流入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的要立案调查,彻底查清,流入市场的要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四是对所有城乡集贸市场、副食品批发市场、集体食堂、中小饭店和农村市场的散装植物油开展一次“无证”检查。凡是未办理食用植物油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依法进行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