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青少年专抢夜行女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09:11 新华网 | |||||||||
由5人组成的青少年抢劫盗窃犯罪团伙昨在法院当庭宣判,最长的被判刑16年。5人中年龄最大的22岁,最小的仅16岁。 去年6月,刚刑满释放的张某与女友康某先后结识了来京做保安的韦某、李某、金某。后来韦某三人辞去工作跟张某二人租住在一起,因仅张某一人开“黑车”拉活儿,收入难以维持生计,5人开始实施抢劫。
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六七月间,5人驾车在石景山和门头沟区等地作案26起,目标为晚间出行的女子,共抢得财物价值1万余元。(廖卫华刘程)(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