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政策秀?台设定陆资赴台“三不原则”等多种限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0:38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6月23日消息 据台媒报道,经过一再评估,“陆委会”已确定大陆资金来台投资产业的“三不原则”:陆资不得超过侨外来台投资范围,不得在台投资被当局行为禁止赴大陆投资的项目,或当局当前正在推动发展的朝阳产业。并且,在制造业方面,为了防止台湾关键技术和高技术人才流失,或为陆资所用,台也将限制陆资来台设立研发中心。 “行政院”是在今年“大选”前,指示“陆委会”规划陆资赴台投资事宜。经各部会
官员透露,当局将考虑在不危害台安全、与减低政治敏感的前提下,逐步开放陆资来台。原本计划在陈水扁“就职”后就宣布开放陆资来台投资政策,但因两岸关系持续紧张暂缓开放脚步。 除制造业外,在农业、运输业、金融保险、矿业与教育服务业方面,陆资赴台投资的范围都不能超过侨外资来台投资的范围。在制造业方面,根据“经济部”规划,凡行入“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属于新兴重要策略性产业、享有租税奖励的项目,都将禁止或限制陆资来台投资。 此外,陆资投资上公司持股比率也不得超过百分之五,更不允许外资公开收购上上柜公司股权。官员表示,对陆资赴台投资设置各种限制,会影响陆资来台意愿,宣示性意义大于实质意义,陆资在台投资活动空间将视两岸关系调整。(潇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