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排放毒污水 江苏首以污染罪逮捕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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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5:13 华夏经纬网 |
华夏经纬网月日讯:据新华网报道,日前,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批捕犯罪嫌疑人乔某。这是江苏省首次以环境污染罪逮捕责任人。 乔某是高邮市某化学助剂厂环保科副科长,1月29日下午巡查时发现厂西侧循环冷却水水沟排放出的水体颜色呈深黄色。专业出身的他明知水体中含有苯胺、挥发酚等有毒化学物质,属于严重超标,但不仅没有制止,还指挥工人用水泵将污水排向厂西侧的老庄河,连续排放污水7个多小时。 污水顺流南下,导致高邮湖、邵伯湖水体大面积污染,造成高邮镇湖滨村和江都邵伯镇等地村民围网养殖的鱼虾等水产品大量死亡,损失惨重。其中,仅邵伯湖天然渔业资源公司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数十万元。 经查,乔某身为排放单位环保负责人,无视国家有关环保法规的规定,随意排放含有有毒物质的污水,并因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陈岚)(来源:华夏经纬网) 相关专题:新浪关注环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