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矿安全程度评估不搞"终身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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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5:44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23日消息:日前,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对煤矿安全程度评估类别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以防止煤矿安全程度评估过后安全工作滑坡,避免一些煤矿认为评估过后万事大吉,对评估中指出的主要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放松安全管理,导致新的安全隐患产生。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省内生产能力小于9万吨的煤矿,年度内发生一起一两人死亡事故
煤矿安全评估按安全程度高低分为A、B、C、D四个级别。按规定,评估为C类的矿井要制订限期整改方案,经市县煤矿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限期整改达不到B类标准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停产整顿后仍不能达标的,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评估为D类的矿井,需停产整改达到B类矿井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不能达到B类标准的,由地方政府予以关闭。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凡因上述情况降低安全程度类别的煤矿,均要求停止作业或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安全生产存在违法行为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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