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仍有虚报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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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20: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赵磊 孟娜)国家审计署对55个中央部门和单位200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表明:不少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虚报、挤占挪用预算资金等突出问题。 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23日向正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作出如上表示。
李金华说,审计发现:7个部门采取虚报人员、编造虚假项目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9673万元。如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等4个单位编造、变造7份“林业治沙项目”贷款合同,套取财政贴息资金415万元。 审计还表明:41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拨款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14.2亿元,主要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办公楼和发放各类补贴。如1999年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其中用于建设职工住宅小区1.09亿元,用于发放总局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补贴和借给下属单位投资办企业2204万元。 此外,一些部门预留预算资金问题比较突出,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年初大量预留资金,造成资金分配随意性大,不符合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 调查还表明:中央单位的基本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闲置问题比较普遍。抽查23个部门管理的43个基本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截止2003年底,财政部累计拨款31.14亿元,项目实施单位实际仅使用12.61亿元,资金闲置达18.53亿元,占项目预算拨款的64.74%。 李金华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还对国务院24个部门2003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签。从审计情况看,部门决算编报不真实、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主要是少报收入和结余、虚列支出、漏汇少汇部分资金等,涉及金额40.54亿元。 李金华表示,对于审计中发现的这些问题,审计署已经签署意见要求相关单位予以纠正,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具体的加强中央预算管理意见。 相关专题: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