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一些地方虚报套取救灾资金问题较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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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21: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 (记者赵磊 孟娜)审计机关对淮河流域安徽、河南、江苏14个灾区县和云南大姚地震灾区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显示:一些地方虚报套取、甚至挪用私分救灾资金的问题比较严重。 国家审计署署长李金华23日向正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作《关于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作上述表示。
调查显示,淮河流域安徽、河南、江苏14个灾区县中有9个县采取重报、多报移民迁建户数等手法,套取灾区群众建房补助资金1.36亿元,占9县迁建补偿资金总额的19%。李金华说,审计机关对去年云南大姚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许多受灾县存在救灾资金下拨进度缓慢、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等现象。 审计调查发现,截至2004年3月,中央财政下拨给地震灾区的1.2亿元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仍有5174万元滞留在县级财政,占总额的43%;9个地震灾区县中有7个存在上报灾情不实的问题,共套取救灾资金868万元;有关部门挤占挪用救灾资金4111万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兴建楼堂馆所及招待费开支等。 此外,审计机关还发现:云南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动用救灾资金4847万元,建造两个高标准的移民安置点,计划搬迁495户,户均补助近10万元,是其他同类灾区群众户均补助的20倍。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借机为自己和亲友牟取高标准住房。审计机关抽查一个安置点的40户计划搬迁户,竟然发现有20户不符合搬迁条件。 相关专题:财政部审计署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