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冻结可到居委会开不能入户证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1:28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反映:昨天,卢沟桥沙岗村的闫女士致电本报,她们家的原户口所在地是卢沟桥城南街,1989年搬迁到沙岗村。现在开始换第二代身份证,要求身份证和家庭住址相符,可是她们家的户口已经冻结在原地,无法迁移到现住处。
回复:对此,卢沟桥派出所一位民警称,以前因道路拆迁改造、危房改造以及绿化带建设、城市保护等原因实施的户口冻结地区,自今年6月1日起,除绿化隔离地区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的本市拆迁地区,已全部取消户口冻结,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均可办理入户手续。 而闫女士的户口所在地属于绿化隔离地区,仍在冻结中,不能入户。但闫女士的原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居住的地方都属卢沟桥派出所管理,所以到当地居委会或原住地社区开具不能入户证明即可,并不会对生活造成影响。 而针对原户口所在地和现居住地属不同派出所管理的情况,居民现住地不符合入户条件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到现住地派出所开具不能入户证明,由居民本人持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进行人户分离人口登记。本报记者辛亚韬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