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可能介入调查大安山矿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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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5:04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廖卫华) 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商建立重大事故同期介入调查制度。北京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大安山矿难的事故调查组第一批名单没有检察院,但检察机关已做好随时介入的准备。
“往往重大事故背后都有官员的渎职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建立重大事故同期介入调查制度后,检察机关将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介入到事故调查中,及时发现问题。目前,北京大安山矿难、京民大厦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正在进行。 22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与国务院10个部委办局共商惩治与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提出八条意见。他要求改进和完善检察机关与各司法机关、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强化线索移送机制,各部门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对于各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要组织人员优先查办,并将查办结果及时向移送机关通报反馈。 当天,王振川特别提到要建立案件查处提前介入制度。对那些可能涉及渎职犯罪的重大事故、重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在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同时,要及时通知检察机关、通报查处进展情况。检察机关要及时介入调查,防止证据灭失。 今年以来,全国和北京陆续发生了密云踩踏事故、吉林中百商厦特大火灾、北京大安山矿难、京民大厦火灾等系列事故。目前,密云事故的三名责任人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