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着手修正法规 毁林一棵一至三倍补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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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6:21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杨磊实习生曹健)毁坏林木,武汉将重拳打击——昨日,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对1987年11月19日开始实行的原法规进行修改,以适合现在需要。 修正案增加了这样的处罚措施:致使森林、林木、林地受到损坏的,依法赔偿损失,责令补种毁坏株数一至三倍的树木。
修正案还规定,对毁林者可处毁坏林木价值一至五倍的罚款。这较之原法规一至二倍的罚款额度大为提高。 此外,为有效遏制“年年种树年年死、年年死树年年种”的怪现象,修正案增加了相应条款:成活率不足百分之八十五的,不得计入年度造林完成面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