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课费最高2元/课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6:45 天府早报 | |||||||||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规定,成都市所有中小学原则上都要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课程标准》规定的课时内完成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决定补课。初三、高三毕业年级的补课要坚持自愿原则,并从课时及费用上严格控制: 学生自愿参加学校不得强制初三和高三年级学生进行补习,如确需补习,必须事先向学生和家长公布补习计划、补习内容、补习时间,由学生自愿参加并要求由家长签字认可。
补课不得超时初三、高三年级学生在学期中进行的补习不得突破204课时,在暑假期间进行的补习不得突破半个月(105课时),在寒假期间进行的补习不得突破一周(49课时)。超出以上规定课时进行的补习,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课时费0.8-2元五城区(含高新区)初中三年级的补习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课时1.5元,高中三年级的补习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课时2元。其余区(市)县城区中学初中三年级的补习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课时0.8元,高中三年级的补习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课时1.2元。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子女及低保收入家庭的子女,免收补习费。 早报记者何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