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生安全确定由学校负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6:49 杭州日报 | |||||||||
据新华社深圳6月23日电学生在学校出了事故责任该谁负?这些困扰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的问题将很快在深圳有一个明确的说法。酝酿已久的《深圳市学校安全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该草案规定,学校未按规定履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对政府兴办的学校的校长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处分。 (杭州日报)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