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土地证7月起停发 土地证、预售证将对号入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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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7:18 新华网 | |||||||||
长期以来为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而颁发,却在日后可能造成买房人无法拿到产权证的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将从7月1日起淡出。市国土房管局昨天下发通知明确,7月起将不再颁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所谓“临时土地证”,即允许开发商先支付40%的土地出让金,以取得临时的土地使用证,在限定的范围内销售一部分房子后,以回款继续支付余下的土地出让金。但这种做法
昨天下发的通知明确,7月1日后原则上以单栋建筑为单位,交清地价款的可申请核发该栋楼相应分摊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按成片小区或多栋楼签订出让合同的,受让方在同时交纳出让合同定金、按单栋楼计算的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后,可申请核发已交清地价款的有关整栋楼相应分摊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凭该证申请核发该栋楼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取消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后,房地产销售环节也会发生变化,目前房管局正在对预售许可证办理方法拟定细则,总的原则是,在缴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应税费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前提下,才核发该楼座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者张晓莉)(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