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有渠道监督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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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7:21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昨日说,将于7月1日实施的“4+1”制度将在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和媒体上公布,请市民及时了解制度具体内容并据此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市政府一旦接到投诉或举报,将尽快处理答复。 “4+1”制度即:《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
其中,四个办法也被称为政府自律制度。此前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接受本报专访时谈到:过去政府出台的文件,基本上强调单位和个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甚至减少、回避单位和个人权利,或者在权利后面附加义务条件。行政首长问责制等办法则是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否则首先将被问责,随即再视问题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与以往政府部门内部管理办法不同的是,四个办法是以政府规章形式公诸于众,赋予了每个市民监督权利,市民可以依法说“不”。比如,以后有部门说要处罚你,如果拿出的红头文件没有审查登记编号,你可以投诉;需要了解某类政府公共信息,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免费查阅,如果再遭到冷眼拒绝,你可以投诉……谈到这些权利,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说,四个办法的每一条款背后,都曾经有或者即将发生数不清的事,而这些事无不与市民切身利益相关。 本版稿件由记者罗华欢刘川郁实习生李旭华采写(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