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构建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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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7:44 天津日报 | |||||||||
李川 本报讯(记者李川)昨天,本市召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座谈会,总结交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基本经验,部署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黄兴国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行政许可法》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
在座谈会上,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解读了市政府新制定的规范本市行政许可行为的两个政令———《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规定》、《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南开区、河西区、宝坻区、市建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准备工作和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工作安排。 黄兴国充分肯定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准备工作。他指出,为确保《行政许可法》在本市正确实施,市政府组织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市政府领导下,并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市政府第27次、第28次、第30次常务会议审定的法制办汇报的各项清理成果,不仅为本市正确实施许可法创造了条件,也教育锻炼了各级领导干部,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为做好《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市政府举办了领导干部学习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对《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全市6万多名公务员接受了培训,并通过了由市人事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在清理行政许可工作实践中,本市总结出了“六个结合”和“六个统一”的方法,有效地指导了清理工作。为巩固此次清理成果,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规定》、《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两件与行政许可法配套的政府规章,将于7月1日与《行政许可法》同时实施。 对《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重点问题,黄兴国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要求,《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规定》、《天津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定》实施后,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把好关,有关部门对于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要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积极推进统一、联合、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对于由一个部门审批的,要进行内部调整,规范内部流程,确定一个处室办理;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要确定一个部门受理申请,转告相关部门提出意见统一办理。要抓紧核定区县级行政许可实施主体。各区县、各部门所属行政许可主体的确定,由各区县、各部门按时限要求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黄兴国指出,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要切实转变观念,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要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各单位要继续抓好学习、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理论水平高、法律知识强的队伍,确保正确实施行政许可。监察、财政、物价部门,要在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设立行政许可投诉、举报机构,切实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行政许可收费、罚款的监督管理。监察部门要结合《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规定》、《天津市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两个规章,抓紧制定相应的《天津市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分办法》。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加强对实施市政府两个规章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同时要注意收集研究在实施《行政许可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