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东签署协议 明年成立首个无障碍旅游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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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10 新华网 | |||||||||
昨天(6月23日)中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广东省政府及旅游界代表在广州签署了《两广旅游与交流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两广将从明年起建立“无障碍旅游区”。泛珠三角区域内的首个无障碍旅游区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成立。届时广东旅行社将可以到广西开设“分店”,广东人参加旅游团到广西旅游,有望完整地享受广东旅行团提供的全套“粤式服务”而无需被转手“卖”给当地旅行社。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广东省常务副省长汤炳权出席了签署仪式。 《协议》声明,广东和广西将取消区域内国内旅游地陪制度,全陪可以充当地陪导游;允许其他城市的旅行社在本市开办分支机构;编印两广地区导游考试统一教材;取消外地旅游车辆入城、入景区的限制措施;并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理机制,旅游投诉和应急事件处理热线电话,建立“黄金周”期间预测预报及重大事件通报制度。。鼓励旅游企业开展收购、参股、租赁等各种形式的合资合作经营。 根据协议,从2005年1月1日起,两广共建“两广无障碍旅游区”。在区域内,允许双方旅行社不需经地接社和配备地陪,对旅游团队操作实行组团、接待一条龙服务。区域内互相开放旅游市场,支持旅行社通过参股、并购直接设立品牌输出等形式跨省(区)设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允许具备《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旅行社跨省(区)设立非法人分社。在各入城口设置醒目的旅游指示系统;根据泛珠三角地区旅游交通合作的要求,力争为相互的旅游车辆入城、入景区给予方便。 广东省旅游局局长郑通扬表示,在无障碍旅游区内共同推行统一的旅游标准,能够打破各个地区的地区封锁,允许一些知名的品牌旅行社能够设立在国内的异地非法人分社在培训合格的基础上实现导游“落地”。 《两广旅游与交流合作协议》的签订,率先拉开了泛珠三角地区联手打造“无障碍旅游区”的序幕。广东省旅游局局长郑通扬表示,广东省已经草拟了合作方案,希望和“9+2”的各省区联手推介“泛珠三角”旅游品牌。 旅游业界人士认为,广东今后在泛珠区域旅游中将继续发挥桥头堡的作用,既要把港澳的客人尽量往周边尤其是革命老区输送,也要尽快促成其他8个省区的游客到广东游览的同时也能前往港澳旅游。 广东旅游部门正着手策划将广东、广西、湖南、海南等九省区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旅游线路进行整合,采取包机、包专列、开辟自驾车线路等多种形式,全新推向市场,加速泛珠三角旅游区域的合作进程。 根据协议,广东将向广东居民大力推介广西的孙中山北伐足迹之旅(广州-梧州-贺州-桂林)、桂东南宗教历史文化之旅(梧州-贵港-玉林)、广西中越边境风情之旅(南宁-崇左-百色)、桂中民族风情之旅(桂林-柳州-河池)以及环北部湾海滨之旅(北海-钦州-防城港)5条旅游路线。(欧琳琳曾德明陈戈 东田 劳毅波)(来源:广东电视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