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下月正式实施“四加一”创建法治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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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12 新华网 | |||||||||
记者从昨天下午举行的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七月一日起,《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及重庆市《关于行政审批中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的规定》将正式实施。 重庆市政府秘书长陈和平称,这“4+1”涉及了从农村土地安置方式、水电气等公用
市政府法治办副主任陈思聪称,为保证“4+1”的顺利实施,对执行不利的行政部门,群众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举报投诉:一、直接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二、向各级监察机关、人民政府反映;三、当涉及侵犯自身利益时,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可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也可通过法院起诉。(记者张春霞)(来源:重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