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批地非法占地从严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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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27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郑红洪梅芬)市政府发言人焦扬在昨天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将采取多种办法、多管齐下,努力建设一个法治、规范、透明的土地市场;对越权批地、非法占地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确保上海土地市场规范有序。焦扬说,上海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所以必须万分珍惜土地,不可乱占滥用,这是上海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有利于城市的长远发展。
作为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举措之一,上海近期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审批中用地规模控制管理试行办法》。《试行办法》最核心内容是:在现有项目审批、规划选址以及土地手续办理流程中,通过进一步强化土地预审工作,在项目建议书审批、建设项目选址、土地预审、可行性报告审批“四个环节”中加强有关土地规模控制与核定工作,将用地规模控制作为“四个环节”中的主要考量因素。焦扬强调,这四个环节原先有关部门都在执行,现在要进一步突出土地规模控制与核定工作,使各个部门的配合和协调进一步加强。 《试行办法》明确,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区县和单位,也应当将项目用地规模控制纳入立项审批程序。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市规划、土地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单位执行情况,对超越权限、化整为零进行项目用地规模核定,或者没有进行用地规模核定的项目,应当责令其改正或者撤销立项文件,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据了解,《试行办法》主要适用于三类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而本市通过招标、拍卖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则按照《上海市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施用地规模控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