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土地市场调控 六大类土地纳入储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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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六月二十三日电(记者褚婷婷) 上海市府新闻发言人今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为加强土地一级市场调控,上海将于八月一日起实施《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六类土地纳入范围。 据介绍,新通过的《办法》中所指的土地储备,是指市、区(县)政府委托土地储备机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对依法征用、收回、收购或者围
根据《办法》规定,除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的闲置国有土地外,还有滩涂围垦成陆并经验收合格的土地、计划转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国有农用地、计划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划拨国有土地、计划依法征用后实行出让的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以及上海市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储备的其他国有土地,共六类土地纳入储备范围。 据了解,《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实施后,将在三个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通过土地的征购、收回、储备和有计划地投入市场,既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也保证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二是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将现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毛地出让”逐步改变为“熟地出让”,增加土地成本的透明度;三是平衡政府对土地的投入和增值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