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生育保险特需药品将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4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三日电(记者曾利明) 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透露,生育保险特殊需要的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生产和进口的药品,以及由地方标准升为国家标准的药品将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这是即将出台的二00四年中国《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方案规定的原则之一。

中国互联网络调查问卷 抢注旺铺得超值礼物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夏季房展6.24国贸开幕

  调整方案明确:调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原则的药品,调出不符合的药品;规范药品限定使用范围,规定易滥用的药品临床使用适应症;按给药途径和剂型技术对药品价格的影响,归并相似剂型。

  调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咨询专家和遴选专家建议调出的药品品种。

  有关专家称,此次调整既保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用药水平的相对稳定,又适应临床医药科技发展,满足参保者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变化。

  另据透露,鉴于职业病治疗、康复用药的需要,满足工伤职工急救、抢救需要,中国还将制定《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小浪底库区游船沉没
韦尔奇对话中国企业家
大学生卷入非法传销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2004世界难民日:回家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京华时报摄影专栏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