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全面实行聘任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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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8:46 金羊网-新快报 | |||||||||
允许优秀人才“先富起来”,大学城教师可“资源共享”,行政人员数目不得超过20 %新快报讯(记者 方夷敏 通讯员 赖红英)高校教师也捧不住“铁饭碗”了!广东省将大刀阔斧进行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高校教师聘任制! 广东省教育厅昨日在全省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上公布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
据介绍,省有关部门正根据国家工资管理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有关的政策措施,包括改变高校的拨款方式,逐步取消高校教师工资统一发放制度等。 高校要建立解聘辞职制度 由于没有规范的教职工编制标准,自1999年扩招以来,广东高校一方面教师队伍严重缺人,一些学校的师生比高达1∶20;另一方面某些高校非教学人员占的比例却过大,有的甚至达到五成以上。 省教育厅副厅长张泰岭指出,目前广东高校没有足够的用人自主权,教师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吃“大锅饭”情况依然非常严重。因此,广东高校将全面推行聘用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学校和教职工要签定聘用合同,要建立解聘辞职制度,学校和教师可以“互炒”。同时,广东将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人事管理自主权。 《意见》还明确了高校行政人员与教学人员的比例,学校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应占学校人员总数的80%以上,其中专任教师应达60%以上,其他党政工作人员则应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 《意见》还要求后勤服务要实现社会化,校办产业要按照独立法人的实体进行企业化管理。 鼓励未聘教师流到外校 《意见》还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按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可设置不同类型的岗位。学校还可以设置部分空缺岗位,设立“关键”岗位制度,以利于吸收和遴选优秀人才到高校任教。 高校选人用人要实行公开招聘和考试的方法,并通过聘任社会兼职教师的方法,短期聘任专业技术人员,不转户口、不转关系,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受聘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对《意见》实行前原学校教职工的落聘、待聘人员,采用校内转岗聘任等办法,并鼓励重点大学教师流动到一般大学,本科院校教师流动到高职高专学校或中小学任教;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或中心城市的高校教职工到边远地区大中小学任教。 科技突出贡献者可先富起来 在工资分配方面,《意见》要求,各高校要将教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知识、技术、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允许学校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奖励对产业有贡献的人员,允许和鼓励高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转化科技成果、促进科技进步先富起来。 同时,在岗位聘任制的基础上实行岗位津贴制度,依据上岗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贡献,而不是行政职务、专业职称和工作年限划分。岗位津贴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要实行“岗移薪动”。 大学城教师将“资源共享” 广东省将鼓励高校之间互聘、联聘教师,特别是在大学城,通过聘任社会兼职教师,实行在学研究生的助教、助研、助管的“三助”制度。被聘人员有权要求学校按照聘用合同提供教学、科研等工作条件。据了解,目前省教育厅正组织力量建立“教师信息网”,届时将定期公布各校需要或富余的教师情况,让各校共享教师资源。这一工作将先在大学城10所高校中开展,再逐步推向其他城市和全省高校。(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