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土地储备办法8月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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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06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24日消息:《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上海市府发言人焦扬在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此前,该办法已经酝酿了较长一段时间,本月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土地储备机制是政府加强土地一级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从1988年出让第一幅土地,到1995年内资六类经营性项目用地纳入土地出让范围,再到2001年内外销商品房土地出让的并轨,上海的土地资源配置已基本实现了由无偿划拨向有偿出让的转变;与此同时,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出让土地的市场化机制也已
第二类,是计划转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国有农用地; 第三类,是计划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原划拨国有土地; 第四类,是计划依法征用后实行出让的原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第五类,是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收回的闲置国有土地; 第六类,是市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储备的其他国有土地。《土地储备办法》还规定,滩涂围垦和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实施储备,其他土地均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所在地的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联合储备。《办法》在土地储备的实施程序、对土地储备机构的监管等方面也作了严格界定。焦扬说,《上海市土地储备办法》制定实施后,将在三个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力度,通过土地的征购、收回、储备和有计划地投入市场,既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也保证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二是完善土地供应方式,将现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毛地出让”逐步改变为“熟地出让”,增加土地成本的透明度;三是平衡政府对土地的投入和增值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