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立劳动保障日常巡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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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1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姜明)针对不少用人单位存在的用工不规范问题,天津市劳动监察部门主动出击,从6月13日起进行日常巡视检查,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对用人单位的劳动年检以及接到劳动者举报的非法用工检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存在着严重的非法用工行为。为能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一问题,市劳动监察部门决定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活动。
市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包括:招用劳动者的方式、内容和条件;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培训;制定劳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备案;就业服务机构的中介服务,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培训;医疗服务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强调,在日常巡视检查中,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如实向执法人员提供相关材料,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及伪证,不得隐匿、毁灭有关证据,拒绝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将依据劳动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