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将依法严惩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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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21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记者田雨)人民法院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将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6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的通知予以明确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严格依照刑法的规定定罪判刑。
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要“突出重点”,并进一步把6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列为重点打击对象。通知强调,当前,要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犯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以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用器械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的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以及其他伪劣产品的犯罪;强迫卖血、非法组织卖血和非法采集、制作、供应血液及血液制品犯罪;假冒注册商标、销售侵权复制品以及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侵犯知识产权罪。 最高法院同时表示,对起诉到法院的走私、偷税、抗税、骗税、合同诈骗、金融诈骗、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要继续依法从严惩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