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三角"9+2"框架下 两广首建无障碍旅游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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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6月24日电(郭莹玉东田)6月23日,广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广州首签旅游交流与合作协议书。双方商定,从2005年元月1日起,共同建立“两广无障碍旅游区”。 在区域内,两省区允许双方旅行社不需经过地接社和配备地陪对旅游团队操作实行组团、接待一条龙服务;区域内互相开放旅游市场,支持旅行社通过参股,并购直接设立品牌输出等形式跨省(区)设立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允许具备《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旅
经双方协议,两省区将组织相关媒体及主要旅行社互相推介对方的重点旅游线路。 加强两广旅游宣传促销的合作。从2004年开始,两省区将组织两地110家旅行社举办“珠江水两广情”产品专卖活动,力争游客互访达1000万人次以上。每年广东将组织超过600万游客赴广西旅游,广西每年也将组织400万游客到广东旅游。 加大两广旅游项目投资领域的合作。双方商定每年定期举办专题旅游投资项目洽谈会,向全社会推介旅游投资项目;各自为对方提供旅游项目投资优惠政策;组织旅游项目及旅游资源考察,开展旅游投资咨询服务;加强旅游扶贫合作,在广东对口帮扶广西的项目中,广东争取为广西培育若干旅游扶贫项目。积极鼓励两地的旅游企业开展收购、参股、租赁等各种形式的合资合作经营。 两省区加强旅游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加强两省区旅游人才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各层面的互动交流,实现人才第一资源的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目标。 建立良好的合作保障机制。两省区的旅游部门通过固定的会晤互访机制,将每年会晤互访一次;建立检查落实机制,对每年的合作计划和交流项目作进一步的确认,检查上一年度的合作交流情况。建立固定的联络机制,双方指定日常工作的联络处,负责两省区旅游合作交流的具体日常性工作。(完)(来源:新华网广东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