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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质体温计坑了外轮船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38 每日新报

  生产厂家被判赔偿五万元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郭玉鑫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郭玉鑫】一名船员使用自带的体温计测量体温,连续十几天均在37.4℃以上,请假休息了十几天后该船员才发现温度计有“毛病”,而船长则认为该船员故意装病偷懒将其开除。原告认为其被解雇与体温计质量不合格有直接关系,于是将出售体温计的门诊部和体温计的生产厂家告上法庭。昨天,经过本市塘沽区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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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法官的调解,生产厂家同意赔偿船员五万元损失费。

  原告张某起诉称,他原在一艘日本货轮上任厨师。去年11月初,张某在航行途中感觉头痛,便用在本市塘沽区某门诊部购买的一支棒式体温计测量体温,测量的结果是37.4℃,张某以为自己发烧,便向船长请假休息。在以后的十天里,张某用此体温计测量体温的结果均在37.4℃以上,身体已无明显不适的张某对体温计产生怀疑。此时,张某已请了12天假。船长认为是张某故意偷懒,将张某开除。塘沽法院受理此案后,将该体温计送到北京进行鉴定,结论为计量质量不合格。昨天,经过法院调解,温度计的生产厂家赔偿了张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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