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这是记者在山西省汾河上游81公里引黄明渠沿线采访时的真实所见。由于配套资金到位不足,宁武、岚县、静乐、娄烦4地的沿线污水处理厂建设被搁浅近4年。
记者在“三晋环保行”组委会牵头组织的汾河上游各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协调会上了解到,81公里明渠沿线4地污水处理厂立项之初,建设资金是由省、地、县3方共同筹措,总
投资约为2600万元,地、县自筹部分约840万元。由于4家污水处理厂位于贫困地区,难以筹措配套资金,工期一拖再拖。记者在汾河上游4县(市)看到,汾河从管涔山流出,水质清澈,但由于没有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静乐县城市污水渗坑排放,不仅污染了地下水和汾河,而且臭气熏天,滋生蚊蝇。岚县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汾河支流岚河。娄烦县污水处理厂工程已完成3/4,但由于后期资金问题,设备露天堆放,锈迹斑斑。宁武县城市居民垃圾随意倾倒,雨水将垃圾冲入汾河,河中漂浮着各种废弃物。在此次协调会上,河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表示,将联手填补本应由地、县配套的840万元资金缺口。与会专家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转提出了许多合理化建议。河北省发改委副主任段进存表示,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河北省应对贫困地区采取相应的倾斜政策和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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